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气象局汝阳县国家一般气象站项目
项目代码:2018-410326-05-01-044670
2、招标编号:汝阳工施招标新(2024)0035号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0月28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企业信用”方法二: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 Ln(n为从1到n 的自然数,示例:L1、L2........Ln),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 Li=6+(Ln-80)/10。
变更为:方法三: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所有有效投标人Ln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L0,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偏差率为
Lm=100×Ln/L0
Lm≥150%,Li=15分
120%≤Lm<150%,Li=12分
90%≤Lm<120%,Li=9分
60%≤Lm<90%,Li=6分
Ln<60% Li=3分;
2.在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后添加“技术标评审方式1.可行性评审法评标
适用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建设工程。
******委员会应按技术标评审内容对技术标进行可行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可行或者不可行。确认投标人技术标“可行”的,技术标得分为20分,投标人的商务标和综合标继续进行详细评审。确认投标人技术标“不可行”的,技术标得分为0分,投标人的商务标和综合标不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
3.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任何投标人均应将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一并纳入考量,严格遵守并依此执行相应的投标程序和要求。
3、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
四、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汝阳县气象局
地 址: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刘伶路北段
联系人:桑先生
电 话:0379-******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孔明大道建业凯旋广场20号楼11层1102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汝阳县文化路8号
电 话:0379-******
2024年10月31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