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经营主体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QT1106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逊克县人民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第五次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建设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经营主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于原有厂区内预留扩建位置扩建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 1×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相应的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环保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厂区工程及配套土建工程等附属辅助工程。
项目实施后实现承担逊克县中心城区基本采暖负荷,年总供热量132.49×104GJ,年发电量11410.89×104kWh。
2.2 项目地点:逊克县。
2.3 招标范围:需要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书、安全预评价报告等项目申请核准等前期手续,并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的一切工作;
2.4服务周期:2027年9月******居民、工业化厂房、办公楼等的供热需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行业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2.6计划投资额:2.2亿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最低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能力。
(2)投标人应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 信誉最低要求
3.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2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3.2.3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的查询截图;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8日09时00分至2026年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建设局
监督电话:0456-******
招 标 ******建设局
地 址:逊克县边防路44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2026年4月7日*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