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大队集中供热并网项目-保温管采购竞价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消防救援大队集中供热并网项目-保温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消防救援大队集中供热并网项目-保温管采购
1.2项目编号:CG-******-13182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等材料,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 验收标准及方式 | 单位 | 数量 | 限价 | ||||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 | 单价 | 税率 | 总价 | 是否含运费 | 备注 | ||||||
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 Ф529*8;Ф655*6.6 | / | 国标 | 国标 | 米 | 1968 | 870 | 13 | ****** | 是 | |
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弯头 | DN500;1.5D | / | 国标 | 国标 | 个 | 6 | 2526 | 13 | 15156 | 是 | |
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弯头 | DN500;3.0D | / | 国标 | 国标 | 个 | 8 | 5268 | 13 | 42144 | 是 | |
预制保温焊接三通 | DN600*DN500 | / | 国标 | 国标 | 个 | 2 | 4421 | 13 | 8842 | 是 | |
预制保温焊接三通 | DN500*DN400 | / | 国标 | 国标 | 个 | 2 | 2790 | 13 | 5580 | 是 | |
合计:(大写)壹佰柒拾捌万叁仟捌佰捌拾贰元整 | ¥******.00 |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1.5需用项目:******消防救援大队集中供热并网项目
1.6供货期:2024年11月05日
1.7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
1.8其它要求:
1.8.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8.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8.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8.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8.5验收
1.8.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8.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8.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8.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8.5.5验收异议时限
1.8.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8.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8.6验收异议处理
1.8.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8.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8.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8.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8.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龙泰公司任何相关类材料招标项目”。
1.9付款方式:货到项目现场,一次性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 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年检有效且经营范围中包含当次采购的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如涉重大法律纠纷需非过错方;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项目;
4.7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9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进入竞价环节,在报价同时应准备好相对应报价单明细,保证竞价结束后成交信息的及时公布;
4.10意向供应商中标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列明的产品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开具发票,对于意向供应商因发票开具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导致的付款延误等由意向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11******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简称“睿采网”)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产生过不良行为记录的(因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
4.1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1.6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7意向供应商中标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列明的产品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开具发票,对于意向供应商因发票开具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导致的付款延误等由意向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5.1.8 六个月内开过的发票扫面件一张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4年11月04日11时0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6.3******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采购人将重新招标。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选择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景二道街7号
联系方式:孙经理******885
本报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刘经理******483
日 期:2024年 10月31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